2008年7月15日 星期二

奸臣在說話

前言

「The politician is talking」如果按通常字面上的翻譯是「政客在說話」或「政治人物在說話」。一位從洛杉磯回來的人卻認為「politician」譯作「政客」或「政治人物」都不太適切,根據他的說法:
「politician」及其相對的「statesman」是西方民主社會的產物,雖然兩者都可以譯作政治家或比較中性的政治人物;但是在西方民主社會裡,習慣上,「politician」有貶損的義涵,泛指一般的政客或搞政治的人,其言行只在乎一己的私利,為了選票或爭奪權力,不擇手段,撒謊、毀諾、放話、操縱民意、欺騙民眾;「statesman」才是正面的,受尊崇的政治家或政治人物。
至於東方的社會,特別是漢人文化社會裡,即使在已建立民主制度的台灣,有西方民主的所謂政客這東西嗎?「洛來人」認為,根據他這十幾年的觀察,台灣只是有個民主制度的殼,在推動民主的旅程中娃娃學步,跌跌撞撞,骨子裡卻仍是漢文化的威權社會。你可以經常見到民眾向政府官員下跪陳情,這種主人向自己的僕人下跪,甚至國家的未來主人翁也學大人下跪哭訴陳情,屢見不鮮,我們的未來下一代也就這樣承繼了這種威權封建可恥的肢體語言,這絕不會是民主社會該有的現象,不知要到何年何日才能逆轉?再看百姓眾生日夜膜拜的神明偶像,披布袋戲盛裝,不是帝就是后,民眾的集體意識,依然十足的封建專制,見不到真正自由民主的性格。
所以我們可以把台灣的當前的民主制度,看作只是一個進入真民主的過渡期,其反向逆轉的可能性,隨著民眾選擇了這個打著終統旗號的新政府之後,回到威權時代,投入專制極權的可能性,愈來愈大,而且甚至可預估計時。因此,在封建專制的威權社會裡,或是說,從中國的朝代歷史一直延伸到當今天的台灣民主社會,並沒有真正西式的政治家或政客,而是只有中式的忠臣和奸臣!
這就是「洛來人」認為Politician譯作「奸臣」較符事實的理由。
回顧台灣民主政治的歷程和生態,民主制度的運作走得坎坎坷坷,政治人物的民主素養可能是全世界民主國家中最糟糕的一撮,給自己民眾作最壞的示範,讓全世界的華人看笑話,讓他們認為民主自由若是這個樣子,不要也罷,可是,台灣卻是這十幾億華人世界中唯一享有民主自由的國家。
然而,在這次選舉中,台灣人以七百多萬的選票選擇走回頭路,因為台灣民眾真正在意的是財利,他們對經濟的憂患意識永遠高於對自由民主和主權得失的憂患意識,當他們的荷包可能會縮水時,他們寜可捨棄自由民主和主權,就好像舊約創世紀裡的以掃,為了一碗紅豆湯放棄他的長子名份;而我們新上任的總統也已帶頭放棄了自己「總統」的名份!
誰能讓民眾相信他們能滿足民眾無止境的需求貪欲,即使是用謊言欺騙,民眾就會扶他坐上鑾駕,而事實上,我們已經史無前例的見証了一個政黨用謊言取得了政權,正在為自己的謊言手忙腳亂,窘態畢露。
在漢民社會裡,民眾因自己的貪慾無度,最不能接受他們的統治者或政治人物有貪慾無度的劣蹟,因此,「清亷」成為從政者最高、最重要的品格資產,善於打造清亷形象的政治人物必能護得民眾的「愛戴」。中國歷史上最善於妝扮清廉形象包裝自己的,就是篡漢建立新朝的王莽。
所以能滿足民眾的貪慾需求,為政者形象清廉,給人民管吃管住,人民只要勤守本份,君君臣臣,父父子子,上上下下,長幼有序,政權治權全都交給我們這幾個聖賢,你們芸芸眾生小民只要作好乖寶寶,不要多嘴,就有安和樂利的日子好過;這就是李光耀、馬哈迪、江澤民合倡的「亞洲價值」,說穿了,也就是「威權價值」。
「清廉」本來就是政治人物基本的操守,而在中國或漢民社會裡卻是打著燈籠也難找到的東西。根據居留美國三十多年的洛來人說,在他的記憶裡,美國的總統候選人或其他政治人物競選公職時,還未見到有打造自己清廉形象,以清廉作為競選訴求贏來選票者。所以,在美國,清廉是政治人物的基本操守,沒有人拿這個當作政治資產。但是「不說謊」卻是政治人物最高操守,因為它非常難守。
「說謊」可以說是人的自衛本能,何況,人本來就不喜歡聽實話。像卡特那樣,在競選總統時,敢向選民保証他若當總統,絕不會對美國民眾說謊,是個絕無僅有的case。
台灣民眾長期以來已然被塑造成只對經濟願景有感應的財利動物,專愛聽他們愛聽的話,所以對「馬上好」、「六三三」、「兩萬點」、「三千陸客」等等這些用卡頭烏想也知道不實的數據承諾,民眾聽得非常起摩興奮。
這種自己明知不可能,卻因民眾愛聽而說出來的謊言,是全世界的政治通象,並非異象,不足為怪;但是,台灣的政治人物所說的謊話,不只是謊話而已,是民主社會少有,只有像中國、新加坡這種專制威權政治才會有的「睜眼說瞎話」:明明自認為自己是中國人,卻硬說「我是台灣人」,明明心裡傾向中國,卻臉不紅的說「我愛台灣」。
台灣的政治人物互鬥起來,潑婦罵街或拳打腳踢還算事小,竟然還冒出全世界民主國家見不到的特產,就是不必負言責的所謂「爆料天王」這種怪胎。而按照中國傳統的官僚政治,只要有人指控,先把被指控者抓起來拷打一頓再說;很不幸的,台灣的政治生態還在延續這個老模式!被爆料者百口莫辯,亂槍打鳥的爆料者反成英雄。幸虧,台灣不同於中國,有個民主制度在,否則,這種爆料邪靈任其猖狂起來,台灣很快就會出現像中國文化大革命時期那樣的人間地獄;兩岸在制度上,一民主一極權,但是考諸漢民族在政治鬥爭中,必致對方於死地而後已的獰酷傳統,就當前台灣的政治現實而言,實不遑多讓!
所以,在台灣,西式的「政客」,其實就是中國傳統的「奸臣」,是再適切不過的了!而這種「奸臣」不只限於政府官員,當然還包括民意代表,媒體人物和政論大嘴。我們無法就一個人的一二個言論來判定其人格的忠奸,我們只能就所發佈的言論來判定是否歸屬忠奸之言論,因此,我們辨忠奸只對事而不對人,奸臣的言論性質,在中國或新加坡,則屬「禍國殃民」或「叛國」,而在台灣,還得加一個「出賣台灣」。